左传 - 文公·文公十五年

文公·文公十五年 - 左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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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经】

十有五年春,季孙行父如晋。

三月,宋司马华孙来盟。

夏,曹伯来朝。

齐人归公孙敖之丧。

六月辛丑朔,日有食之。鼓,用牲于社。

单伯至自齐。

晋郤缺帅师伐蔡。

戊申,入蔡。

秋,齐人侵我西鄙。

季孙行父如晋。

冬十有一月,诸侯盟于扈。

十有二月,齐人来归子叔姬。

齐侯侵我西鄙。遂伐曹,入其郛。

【传】

十五年春,季文子如晋,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。

三月,宋华耦来盟,其官皆从之。书曰“宋司马华孙”,贵之也。公与之宴,辞曰:“君之先臣督,得罪于宋殇公,名在诸侯之策。臣承其祀,其敢辱君!请承命于亚旅。”鲁人以为敏。

夏,曹伯来朝,礼也。诸侯五年再相朝,以修王命,古之制也。

齐人或为孟氏谋,曰:“鲁,尔亲也。饰棺寘诸堂阜,鲁必取之。”从之。卞人以告。惠叔犹毁以为请,立于朝以待命。许之,取而殡之。齐人送之。书曰:“齐人归公孙敖之丧。”为孟氏,且国故也。葬视共仲。声己不视,帷堂而哭。襄仲欲勿哭,惠伯曰:“丧,亲之终也。虽不能始,善终可也。史佚有言曰:‘兄弟致美。’救乏、贺善、吊灾、祭敬、丧哀,情虽不同,毋绝其爱,亲之道也。子无失道,何怨于人?”襄仲说,帅兄弟以哭之。他年,其二子来,孟献子爱之,闻于国。或谮之曰:“将杀子。”献子以告季文子。二子曰:“夫子以爱我闻,我以将杀子闻,不亦远于礼乎?远礼不如死。”一人门于句鼆,一人门于戾丘,皆死。

六月辛丑朔,日有食之,鼓用牲于社,非礼也。日有食之,天子不举,伐鼓于社,诸侯用币于社,伐鼓于朝,以昭事神,训民事君。示有等威,古之道也。

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,使来致命。书曰:“单伯至自齐。”贵之也。

新城之盟,蔡人不与。晋郤缺以上军、下军伐蔡,曰:“君弱,不可以怠。”戊申,入蔡,以城下之盟而还。凡胜国,曰“灭之”;获大城焉,曰“入之”。

秋,齐人侵我西鄙,故季文子告于晋。

冬十一月,晋侯、宋公、卫侯、蔡侯、陈侯、郑伯、许男、曹伯盟于扈,寻新城之盟,且谋伐齐也。齐人赂晋侯,故不克而还。于是有齐难,是以公不会。书曰:“诸侯盟于扈。”无能为故也。凡诸侯会,公不与,不书,讳君恶也。与而不书,后也。齐人来归子叔姬,王故也。

齐侯侵我西鄙,谓诸侯不能也。遂伐曹,入其郛,讨其来朝也。季文子曰:“齐侯其不免乎?己则无礼,而讨于有礼者曰:‘女何故行礼!’礼以顺天,天之道也。己则反天,而又以讨人,难以免矣。《诗》曰:‘胡不相畏,不畏于天?’君子之不虐幼贱,畏于天也。在《周颂》曰:‘畏天之威,于时保之。’不畏于天,将何能保?以乱取国,奉礼以守,犹惧不终,多行无礼,弗能在矣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