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梁传 - 僖公·元年

僖公·元年 - 谷梁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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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元年,春,王正月。

继弒君不言即位,正也。

二、齐师、宋师、曹师次于聂北,救邢。

救不言次,言次,非救也。非救而曰救何也?遂齐侯之意也。是齐侯与?齐侯也。何用见其是齐侯也?曹无师,曹师者,曹伯也。其不言曹伯何也?以其不言齐侯,不可言曹伯也。其不言齐侯何也?以其不足乎扬,不言齐侯也。

三、夏,六月,邢迁于夷仪。

迁者,犹得其国家以往者也。其地,邢复见也。

四、齐师、宋师、曹师城邢。

是向之师也。使之如改事然,美齐侯之功也。

五、秋,七月,戊辰,夫人姜氏薨于夷,齐人以归。

夫人薨不地。地,故也。不言以丧归,非以丧归也,加丧焉。讳以夫人归也,其以归,薨之也。

六、楚人伐郑。

七、八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郑伯、曹伯、邾人于柽。

八、九月,公败邾师于偃。

不日,疑战也。疑战而曰败,胜内也。

九、冬,十月,壬午,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丽,获莒挐。

莒无大夫,其曰莒挐何也?以吾获之目之也。内不言获,此其言获何也?恶公子之绐。绐者奈何?公子友谓莒挐曰:“吾二人不相说,士卒何罪?”屏左右而相搏。公子友处下,左右曰“孟劳。”孟劳者,鲁之宝刀也。公子友以杀之。然则何以恶乎绐也?曰弃师之道也。

十、十有二月,丁巳,夫人氏之丧至自齐。

其不言姜,以其杀二子,贬之也。或曰“为齐桓讳杀同姓也”。